当婚姻因一方出轨而面临破裂时,无过错方往往在情感与现实中感到迷茫。从法律视角审视,男方婚内出轨引发的离婚纠纷,其处理核心主要围绕离婚方式的选择、证据的收集、财产分割以及损害赔偿等关键问题。了解相关法律规定与司法实践,有助于当事人理性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关于离婚途径。我国法律规定了协议离婚与诉讼离婚两种方式。若男方承认出轨事实,且双方能就离婚、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事宜达成一致,可共同前往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协议离婚,这是相对高效平和的方式。若男方不同意离婚或双方无法协商一致,无过错方女方则需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在此类诉讼中,男方的出轨行为是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重要法定情形之一,法院经调解无效后,通常应准予离婚。

证据的收集至关重要。法律主张“谁主张,谁举证”。女方若主张男方存在婚内出轨行为,并希望在财产分割或损害赔偿上获得倾斜,则需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有效证据可以包括:男方书写的悔过书或保证书、其本人承认出轨的录音录像、能证明不正当关系的微信短信聊天记录、照片视频,以及证人证言等。证据应尽可能形成完整链条,证明出轨事实的存在、持续时间及严重程度。需注意,取证方式必须合法,通过侵犯隐私、非法闯入他人住所等非法手段获取的证据,可能不被法庭采纳。
再次,在财产分割方面。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男方的出轨行为属于重大过错,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法院可以依据上述“照顾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对女方予以适当多分。这并非绝对的“净身出户”,而是一种基于过错程度的酌情倾斜分配。
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这是《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明确赋予无过错方的权利。该条规定,因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或有其他重大过错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此处的“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女方在提起离婚诉讼时,应一并提出此项请求,并提供相应证据证明男方的出轨行为已构成“重大过错”以及给自己造成了精神痛苦。
面对男方婚内出轨导致的婚姻危机,无过错方应保持冷静,首要任务是合法、有效地固定相关证据。随后,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协议或诉讼方式解除婚姻关系,并在法律框架内,积极主张在财产分割上的照顾性权利及离婚损害赔偿。通过法律途径厘清权利义务,方能更好地结束过往,开启新的生活篇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