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间合同,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一条所明确规定的典型合同类型,是指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一份内容完备、权责清晰的居间合同协议书范本,是保障居间活动各方合法权益、预防及减少法律纠纷的重要基础文本。本文旨在结合法律规定,对居间合同的核心条款进行解析,并为实务应用提供指引。
合同主体的明确性是协议的基石。范本中必须详尽载明委托人、居间人的名称(姓名)、住所、联系方式等身份信息。若居间人为法人,其经营范围应包含中介服务等内容,确保其具备从事居间活动的合法资质。明确的主体信息是确定权利义务归属、发生争议时确定诉讼管辖的前提。

委托事项与权限的界定是合同的核心。协议书范本需以无歧义的语言描述委托的具体内容,例如是报告订约机会(报告居间)还是提供媒介服务(媒介居间),以及所涉标的物的具体情况、期望的合同条件等。同时,应明确居间人是否享有代表委托人与第三方进行磋商或签署文件的权限。清晰的权限边界可以有效防止居间人越权行事,损害委托人利益。
再次,居间报酬与费用的约定是关键商业条款。根据《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三条,居间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委托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报酬。范本中应明确报酬的计算方式(固定金额或比例)、支付条件(通常以促成委托人与第三方订立合同为准)及支付时间。对于居间活动产生的必要费用,法律原则上规定由居间人自行负担,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范本中应对费用承担作出明确约定,避免事后争议。
各方权利义务及违约责任条款是合同的保障。委托人负有如实提供相关信息、不任意变更或撤回指示等义务;居间人则负有如实报告、勤勉尽责、保密等义务。违约责任条款应具有可操作性,例如,针对委托人“跳单”行为(即利用居间人提供的服务后绕开其直接订立合同),可约定其仍应支付报酬;针对居间人提供虚假情况损害委托人利益的行为,可约定其无权请求报酬并承担赔偿责任。
合同的解除、争议解决及保密等通用条款亦不可或缺。应约定合同解除的条件与程序,以及发生争议时通过诉讼或仲裁解决的具体方式(如管辖法院或仲裁机构)。保密条款则有助于保护交易过程中获悉的商业秘密。
一份优质的居间合同协议书范本,应当全面涵盖上述要素,在遵循《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前提下,充分体现当事人的真实意思与商业安排。使用者在参照范本时,应结合具体交易背景进行个性化填充与修改,必要时咨询专业法律人士,以构建稳固的法律关系,保障居间活动顺畅、合法进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