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婚姻关系存结与解除的过程中,财产分割往往是核心争议焦点之一。我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及相关司法解释构建了婚后财产分割的基本法律框架,旨在公平合理地处理夫妻共同财产,同时尊重个人财产权利,保障各方合法权益。
婚后财产分割的首要前提是准确界定财产性质。根据法律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受赠的财产(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除外),以及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均为夫妻共同财产。与此相对,一方的婚前财产、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补偿、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以及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为夫妻个人财产。明确这一区分是进行后续分割的基础。

在离婚情形下,对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原则上由双方协议处理。若协议不成,则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进行判决。这里的“照顾”并非平均分割的绝对打破,而是在均等分割的基础上,结合具体情形予以适当倾斜。例如,女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若一方存在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或有其他重大过错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实务中,财产形态的多样化增加了分割的复杂性。对于房产,需综合考量购买时间、出资来源、产权登记、还贷情况等因素。若为婚前一方购买并支付首付,婚后共同还贷的房产,法院通常判决产权归登记方,并对共同还贷及对应增值部分给予另一方补偿。对于股权、合伙企业份额等投资性权益,分割时需兼顾财产价值与公司经营稳定性,可通过折价补偿、竞价或另行诉讼等方式处理。涉及父母出资购房的情形,需依据出资时间、登记名义及当事人约定来认定是赠与一方还是双方。
夫妻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此类财产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一份清晰有效的财产协议,能够在很大程度上预防未来可能产生的分割纠纷。
值得注意的是,法律亦对转移、隐匿财产的行为予以规制。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可以对其少分或不分。即便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仍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婚后财产分割是一个融合法律原则、伦理考量与实务技巧的复杂过程。当事人应明晰法律规定,树立证据意识,在协商或诉讼中理性主张自身权益,以期在法律框架内达成公平合理的分割结果,妥善了结人身与财产关系,开启新的生活篇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