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作为婚姻关系的终结,不仅涉及人身关系的解除,更伴随着复杂的财产分割问题。我国法律对离婚财产分割作出了系统规定,旨在公平合理地处理夫妻共同财产,保障双方合法权益,同时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相关条款,离婚时财产分割的核心原则是依法保护夫妻共同财产,并适当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受赠的财产(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除外)以及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双方应对共同财产进行协议分割;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法律明确界定了夫妻个人财产的范围。一方的婚前财产、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补偿、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以及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属于个人财产,离婚时不予分割。这体现了对个人财产权利的尊重和保护。
对于夫妻共同债务的清偿,法律规定应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这确保了债权人的合法权益,防止通过离婚逃避债务。同时,若一方在离婚时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在分割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此项规定构成了对恶意行为的有效制约。
在具体分割方法上,法律倡导协议优先。夫妻双方可就财产分割达成书面协议,内容可包括具体财产的分割方案、债务承担方式等。该协议在离婚登记或经法院确认后具有法律约束力。若无法达成协议,诉讼离婚时,法院会综合考虑财产来源、贡献大小、婚姻持续时间、双方经济状况及未来生活需要等因素进行裁判。对于房屋、车辆等不宜分割的实物资产,通常采取折价补偿、拍卖分割等方式处理。
值得注意的是,法律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等特殊权益的保护也有体现。夫妻共同享有的承包经营权,离婚时应依法分割,确保双方特别是女方的基本生产生活权益。离婚经济帮助制度规定,如一方生活困难,有负担能力的另一方应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或法院判决,这体现了法律的人文关怀。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股权、知识产权、虚拟财产等新型财产形态不断涌现,给离婚财产分割带来新挑战。司法实践中,法院会依据民法典基本原则,参照相关司法解释,结合案件具体情况,积极探索公平合理的分割方式。例如,对于婚前购房婚后共同还贷的情形,法律实践通常认定房屋产权归登记方,但对共同还贷部分及对应增值部分,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我国离婚财产分割法律体系以公平原则为核心,兼顾效率与个案正义,通过明确共同财产与个人财产的界限、设定分割原则与具体规则、规制恶意行为及完善救济途径,构建了较为全面的调整框架。公众应增进对相关法律规定的了解,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明晰财产归属,在离婚时依法理性主张权益,共同促进纠纷的妥善解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