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劳动关系存续或终结过程中,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时常因各类权益问题产生纠纷。本文旨在通过律师的专业视角,梳理劳动争议中的核心法律要点,为各方提供清晰的解决路径指引。
劳动争议的首要焦点常集中于劳动合同的履行与解除。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是否合法,需严格依据《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进行判断。若解除行为缺乏事实依据或未遵循法定程序,则构成违法解除,劳动者有权要求继续履行合同或主张赔偿金。实践中,用人单位以“严重违反规章制度”为由解除合同的情形较多,其合法性取决于规章制度是否经民主程序制定并公示,以及劳动者行为是否确实达到“严重”程度。劳动者在遭遇不公解除时,应注意收集并保存相关证据,如解除通知、工资流水、考勤记录等,为后续维权奠定基础。

劳动报酬与工时休假纠纷亦是高发领域。加班费的追索关键在于证明加班事实的存在。劳动者应留意保存加班审批记录、工作沟通邮件、微信截图或考勤打卡等证据材料。关于带薪年休假,用人单位因生产需要未能安排休假的,应依法支付未休年假的工资报酬,计算标准通常不低于日工资的三倍。若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拒绝支付,劳动者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仲裁。
社会保险的缴纳具有法定强制性。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劳动者不仅可以要求补缴,在特定情况下如因此无法享受医疗、工伤待遇时,还可主张用人单位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值得注意的是,劳动者以用人单位未缴社保为由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同样有权获得经济补偿金。
工伤认定与待遇赔付是另一复杂议题。一旦发生事故伤害,劳动者或其近亲属应及时向社保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若用人单位不予申请,劳动者方可在法定期限内自行提出。认定为工伤后,涉及医疗费、停工留薪期工资、伤残津贴等各项待遇,应由工伤保险基金与用人单位依法分别承担。用人单位未参保的,则全部工伤待遇由其自行负担。
劳动争议的解决遵循“仲裁前置”原则。当事人需先向劳动合同履行地或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方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整个维权过程注重时效性,普通劳动争议的仲裁时效期间为一年,从当事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构建和谐劳动关系需要双方共同遵法守法。劳动者应增强权利意识,注重证据留存;用人单位则需规范管理,依法保障员工权益。当争议确实无法协商解决时,寻求专业法律帮助并通过法定渠道理性维权,是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有效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