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财产分割的法律原则与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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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后财产分割是离婚诉讼中的核心议题,涉及夫妻双方切身经济利益。我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对此确立了清晰的法律框架,其基本原则是保障公平,同时尊重意思自治。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投资收益、知识产权收益以及继承或受赠的财产(遗嘱或赠与合同明确只归一方的除外)等,均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时,原则上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这意味着,平均分割并非绝对,法官拥有一定的自由裁量权以实现实质公平。

婚后财产分割的法律原则与实践

与之相对的是夫妻个人财产。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一方的婚前财产、因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补偿、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以及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等,属于个人财产,离婚时原则上不予分割。但需注意,婚前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孳息和自然增值,一般仍认定为个人财产;若婚后双方对婚前房产共同还贷或进行重大修缮使其增值,则另一方可能有权就增值部分获得补偿。

实践中,财产分割情形复杂多样。对于房产,需综合考量购买时间、出资来源、产权登记及还贷情况。若为婚后购买,无论登记在谁名下,通常视为共同财产。若一方婚前付首付,婚后共同还贷,则房屋产权归登记方,但应对另一方就共同还贷及对应增值部分进行补偿。对于公司股权、合伙企业份额等,不仅要分割其现有价值,还可能涉及其他股东优先购买权等问题。知识产权的预期收益,若在婚姻存续期间已明确可以取得,也应作为共同财产予以考量。

债务清偿与财产分割紧密相连。夫妻共同签名或事后追认的债务,以及一方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共同债务,需以共同财产清偿。超出家庭日常所需的一方个人举债,除非债权人能证明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或经营,否则不作为共同债务。

为减少争议,夫妻可通过书面协议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归属。该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在诉讼中,主张财产为个人所有的一方负有举证责任。妥善保管财产来源、出资凭证等相关证据至关重要。

婚后财产分割并非简单的“一人一半”,而是融合了法律规定、双方约定、贡献大小、过错程度及子女利益等多重因素的综合性判断。理解相关法律原则,有助于当事人在婚姻关系终结时,更理性、更公平地处理财产问题,妥善结束过往,开启新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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