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一个引人关注的社会现象是,越来越多的年轻就业者选择不缴纳或中断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俗称“五险”)。这一行为表面上看似个人自由选择,实则触及了法律义务、社会保障体系以及个体长远权益等多个层面。从法律视角审视,年轻人不交“五险”并非简单的叛逆或短视,其背后交织着复杂的现实困境与制度性挑战。
必须明确的是,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并缴纳费用,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的法定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的相关规定,劳动关系一旦建立,用人单位即须为职工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并共同承担缴费责任。从纯粹的法律规范角度看,“不交”本身可能意味着用人单位违法未予缴纳,或劳动者在非正规就业形态下被迫或主动放弃了此项权益。对于后者,法律虽规定了强制参保原则,但在灵活就业、平台经济等新兴业态中,劳动关系的认定时常模糊,监管与执法存在覆盖盲区,使得部分年轻人实际上处于“想交却无门”或“被默许不交”的灰色地带。

经济压力与即时生存需求是导致年轻人疏离“五险”的直接动因。许多刚步入社会的年轻人起薪不高,面对高昂的生活成本,每月扣除社保个人部分后,实际到手收入大幅缩水。在眼前的生活质量与遥远未来的保障之间,他们可能被迫优先考虑当下。尤其对于流动性强的跨地域就业者,社保转移接续手续曾一度繁琐,削弱了其连续参保的积极性。尽管近年制度不断完善,但历史形成的顾虑依然存在。
更深层次的问题,在于部分年轻人对现行社会保障制度的信任度不足与回报预期不确定。养老金支付压力、医保报销范围与比例等话题时常引发公共讨论,使得一些年轻参保人对“现在交钱未来能否足额享受”心存疑虑。这种疑虑,叠加了漫长缴费期与当下可支配收入减少之间的尖锐矛盾,促使他们做出更利于当前财务安排的选择。从法律经济学的角度看,当个体认为遵守某项法定义务的长期收益折现后低于即期成本时,规避行为的动机便会增强。
就业形态的深刻变革亦在重塑社保参与模式。全职、稳定的劳动关系不再是所有年轻人的选择或可得的选项。自由职业者、多重兼职者、短期合同工等群体,其社保参保要么完全依赖个人意愿和财力在户籍地参加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要么就处于完全无保障的状态。法律对于这些新型劳动关系的保障框架尚未完全同步,留下了不少自愿放弃保障的空间。
年轻人不交“五险”的现象,是一个多因一果的复杂社会法律问题。它既暴露了部分用人单位逃避法定责任的违法现象,也反映了社会保障制度在适应性、便捷性与可持续性方面面临的挑战,同时更尖锐地体现了部分青年群体在现实经济压力与未来预期之间的艰难权衡。解决这一问题,不能仅靠道德劝说或简单归咎于年轻人缺乏远见,而需从强化法律执行、优化制度设计、降低参保门槛与转移成本、增强制度透明性与公信力等多维度进行系统性改革。唯有让社会保障体系真正成为可感、可信、可靠的坚实安全网,才能引导年轻人从“被动规避”转向“主动参与”,实现个人长远福祉与社会整体稳定的共赢。
